新闻中心讯(党委宣传部报道)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培训工作管理指南〉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20〕34号)、《省 退役军人事务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组织做好省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推荐 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宣传发动、组织申报、量化评分、推荐审核、公示无异,确定我校等18家机构为泉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有效期为2021年2月至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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