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坚持“凡进必考”,并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专门项目的大学生。各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同等享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优惠政策。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如果你的服务岗位为基层岗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可以享受国家公务员考试的有关优惠政策,具体情况请以当地招考公告为准。
Q23:我在服务期满后是否仍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只要你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规定,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规定,各专门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的服务年限计算工龄。在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也明确了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Q25:参加西部计划我可以申请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吗?
西部计划志愿者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非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事宜,可具体咨询所在高校学生资助中心(一般设在学生处)。
按照工作惯例,每年6月左右,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将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发布本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通知。符合相关条件、已被录取为新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进行申请。
需要提示的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西部计划服务协议为一年一签,拟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已被录取为新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应届毕业生,须在申报系统中提交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三年的个人承诺,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已报名西部计划但正在遴选过程中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按照要求提交申请,待遴选结束后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具体以所在高校通知要求为准。
Q26:我是地方项目志愿者,
我是否能享受全国项目志愿者的优惠政策?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地方项目志愿者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全国项目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以上西部计划相关政策保障以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的《2025—2026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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