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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55:经心逐梦 | 祥芝派出所招聘巡防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8    浏览次数:

现因工作需要,石狮市公安局祥芝派出所面向社会诚聘英才若干名,协助民警开展治安巡逻、勤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自律廉洁;
(三)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1日以后、2007年5月1日前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接受勤务工作模式,服从岗位调配;
(六)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职责



日常主要协助派出所开展巡防相关工作,包括治安巡逻、勤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岗位。



薪资待遇


转正后工资平均3300-3800左右。

每月休息4天,法定节假日按上级单位规定安排轮休。



应聘巡防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一)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二)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三)退役军人;
(四)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队员;录用后发生或发现的,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聘用: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未结案的。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七)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八)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九)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在合同期尚未满的情况下擅自离职的;

(十一)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巡防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早上8:30-11:30

               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祥芝派出所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或将个人简历、身份证、相关证书或扫描发送至3951731049@qq.com邮箱并注明应聘姓名


联系方式

黄警官:15260286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