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评选“学习标兵”“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基层党组织:
为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党在意识形态教育中的领导地位,激发党员学习兴趣,强化理论指导实践,现就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及开展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推进党的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为推动学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开展范围
在学校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普通群众中开展。
三、组织实施
1.全力做好宣传推广。各级党组织要把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重点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教职工以及学生中推广使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2.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内容丰富,板块设计精彩、富有感染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法律、历史、科技、党史、互联网、国际等多领域多学科,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平台。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好“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师生思想觉悟、文明素质和科学素养。请各党支部积极引导和鼓励师生通过浏览文章、观看视频、知识答题等,提高参与度和学习积分,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3.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学习活动实效。各级党组织按照推广的范围和要求,要制订推广各类人员的花名册(留存本单位备查或推荐表扬“学习标兵”时用),确保参与人数。
手机端登录方式:安卓用户在各大应用市场内搜索“学习强国”,按照提示下载安装;ios(苹果)用户在App Store下载正式版安装。
PC端登录方式:各大搜索引擎都能搜索到学习强国平台,网址:https://www.xuexi.cn/,通过“学习强国”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即可登录。详见附件1:“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手机APP和PC端下载、登录流程。
联系人:唐鸿茂,联系电话:88906328
四、开展评选“学习强国”学习标兵活动
(一)活动方式
1.“学习标兵”评选
“学习强国”学习标兵评选活动持续2020年整年,自4月1日起,到12月31日结束,每月月底由支部“学习强国”管理员统计当月各党员学习积分情况和推广人数,填写“‘学习强国’学习标兵评选统计表”(见附件2),并于次月3日前上报表格到党政办唐老师处汇总。“学习标兵”的评选以支部为单位,采用每月流动的形式,对支部内当月学习积分排名前3位的党员授予“月学习标兵”称号,2020年度4月-12月全校学习总积分前5位授予“年度学习标兵”称号。
2.“学习型党组织”评选
每月按各党支部所有党员的当月学习积分的平均分,从高到低给予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依次递减的权重分;同时按当月推广人数(在“学习强国”创建群聊,截图证明)从多到少给予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5分,第三名90分,依次递减的权重分。并且实行反向指标扣分,原则上党支部党员如有未参加的,或者支部党员当月学习积分未达到300分的,每人扣10分。最终得分为支部学习积分平均分权重得分×80%+推广人数权重得分×20%-反向指标扣分。最终得分名次前三名获得“学习型党组织”称号,按获得月度“学习型党组织”次数排名前3名的支部获得“2020年度学习型党组织”称号(如有并列,将按照最终积分累计计算排名)。
(二)表彰和奖励
对获得“年度学习标兵”的党员和“2020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党支部予以表彰和奖励。
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员奖,对获得“2020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党支部各推荐1名党务干部为优秀组织员奖获奖人(见附件4),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工作要求
1.所有推荐材料要经本系统、单位领导审核,单位盖章,做到真实、准确、合规。
2.严禁数据造假,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全校通报。
3.对统计结果和每月评选结果要及时公示,并做好解释工作。
附件1:“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手机APP和PC端下载、登录流程
附件2:“学习强国”学习标兵评选统计表
附件3:“学习强国”优秀组织员推荐表
中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